简体版 繁体版
服务快线:0755-89800981

网站公告

快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朱运德律师当选为深圳市律师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快讯

本站讯:2012年12月26日下午,朱运德律师就状告广深港高铁票价过高案接受中央电视台唐记者专门采访。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4月19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报道了朱运德律师作为专家律师参与调解录制的《第一调解》

栏目《上门女婿的烦恼》

快  讯

本站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2011)112号文件批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7月正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

湖南分行信用卡委外催收机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于2011年8月正式入围湖南省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邀请担任其特约评论员评论: 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19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的邀请担任请特约评论员评论:父亲抱着无肛幼女去法院受审。

快 讯

本站讯:2012年2月21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接受深圳电视台邀请担任其《第一调解》栏目的律师观察团员。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6月16日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正式成立。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月2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张北两岸联合法律事务所在福州共同签署了《两岸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从此我所可以办理台湾和大陆有关台湾法律事务。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16日《羊城晚报》特约深圳律师朱运德律师评论:3.18厘米肿瘤CT片没看出?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5月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承办的4.10冯玉江故意杀人案之《19岁少年殒命酒吧》评论嘉宾。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4月16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特邀朱运德律师担任《亿万富婆的爱情买卖》的法律评论嘉宾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3月31日《深圳晚报》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女教师开车三撞交警。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3月25日《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应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邀请在茂名全球通大厦进行《婚姻法与婚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该讲座深受移动员工欢迎。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2月13日《深圳电视台》财经频道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联合其他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扩大暴力乞讨罪的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行为已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2月12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第一现场看》特别报道朱运德律师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扩大强迫乞讨罪受害人的范围的立法建议书。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1年1月15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韩国女士金某玉申请福田法院强制执行石某拖欠其女石某美抚养费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24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鞫说好看》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香港女士李群喜申请福田法院强制执行王涛搬离被侵占的房屋一案。该节目很受观众关注。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6日《人民日报》(人民网)特约朱运德律师评论:深圳民间高回报承诺吸揽资金现象愈演愈烈。该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12月17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广东德纳(长沙)律师事务所”成立。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陈峻峰律师、刘芳律师、史亚新律师一行四人参加香港贸发局主办的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并在参加forum中小企业论坛。在会上朱运德律师等与国际众多中小企业家进行了广泛交流。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杂志协办单位。

快   讯

本站讯:热烈祝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18日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了该协会会员单位。从此朱运德律师所在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律师具备了各银行承认的为企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资格。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5月4日,广东司法厅公开发布韩国金美玉女士对《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感谢信,称朱运德律师为广大律师树立了良好典范。

快  讯

本站讯:2010年4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律师面对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韩籍金美玉女士和未成年女儿石贤美的求助,减免一万五千元律师费,为石贤美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中提供法律援助。

快  讯

2009年5月21日,由深圳市采购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深圳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深圳市政府法律服务供应商。

快  讯

2009年8月1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组织的采购律师服务类项目(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招标大会正式落下帷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人确认和社会公告等严格程序,《深圳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所在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从全深圳2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成功竞标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分行唯一的2009年度小额贷款等债务清收的公开中标法律服务供应律师事务所。

快   讯
2007年12月3日,应中国缝纫机械设备协会和浙江美机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邀请,《中国顾问律师网》首席律师朱运德先生在中国海南省三亚市力合作度假养生中心的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企业狼道赊销管理》讲座,该讲座深受全国缝纫机经销商喜欢。

喜 报
热烈祝贺朱丽萍小姐和张兴国先生诉深圳市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和第二审均胜诉,同时成功将预付房款执行到位。在此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朱运德律师表示深深的感谢!

喜   报

热烈祝贺深圳市安邦信电子有限公司诉湛江经济开发区立普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中,在只有增值税发票而其他证据缺失的情况下,第一审成功胜诉。胜诉金额人民币70万元整,同时谨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商帐追收团队及负责人朱运德律师表示感谢和敬意!

喜  报
热烈祝贺《深圳律师网》朱运德律师当选为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和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
链接平台


媒体关注
记者对话法律人士——谁担台湾复
深圳律师朱运德起诉广深港高铁要
活着就是最大的尊严
广深高铁票价高于同类逾三成
赵本山被劝退出央视春晚是中国文
朱运德律师和《第一调解》

网站搜索


热门信息 TOP10
深圳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国际商品分类表
广东著名婚姻家庭律师
关于医疗问题举证责任
广东知名律师朱运德简
男子与女友争吵后赌气
地图版权成法庭焦点
本周还有强暴雨
建筑劳务管理新办法
青年驾车撞飞行人数米

专家团队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
●曾小武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田阡  中山大学社会学博士


律师业务

★民事商事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会见嫌犯取保候审
★离婚析产诉讼、遗嘱遗产继承
★房地产开发买卖综合法律事务
★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法律事务
★公司治理、法律顾问劳动顾问
★证券期货上市指导、独立董事
★金融贷款金融债务、保险法务
★民事财产、商事合同见证业务
★税务代理、纳税规划合法避税
★国内国际招标与投标风险防范
★企业个人资信、员工尽职调查
★货款、借款、债务等提存业务
★财产托管、企业托管民事代理
★法律咨询、合同审核起草文件


德纳文化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文化底蕴:
易经-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价值观:
厚德载物,信而有征!
团结协作,追求卓越!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执业铭训:
专业、客观、协作、务实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服务宗旨:
客户至上、服务至上
诚信第一、效率第一

德纳客户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飞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圳市星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合作单位
◆深圳市法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馨泉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台湾翰生法律事务所
◆广东平海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唐楚雄律师事务所
◆香港邓明辉律师行

  深圳律师网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您的满意是我们永远的追求....

涉外仲裁审理程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朱运德律师 阅读:2210次

  普通程序
  除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外,仲裁案件一般都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申请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完成必备的申请手续。仲裁程序自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开始。 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45天内(涉外案件)或30天内(国内案件)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或分会秘书处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明文件;被申请人如有反请求,最迟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60天内(涉外案件)或45天内(国内案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此期限。
  除非当事人约定或者共同同意书面审理,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
  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9个月内(涉外案件)或6个月内(国内案件)作出仲裁裁决书。但是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适当延长期限。

  简易程序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30天内提出书面答辩及/或反请求。
  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仲裁庭有权以灵活的方式审理案件,其目的在于快捷地解决争议。
  书面审理的案件,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90天内作出裁决;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结束之日起30天内作出裁决。但是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请求秘书长适当延长此期限。

  仲裁审理程序
  1.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
  接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答辩和/或反请求(如有的话)。反请求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 基于申请人申请仲裁的同一或者有牵连的合同关系或法律关系;
  (2) 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
  2.开庭通知
  仲裁庭组成后,与深圳分会秘书处协商开庭审理的日期,深圳分会秘书处将开庭时间及开庭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开庭审理
  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若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根据仲裁规则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
  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若各方当事人均要求公开审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应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进行情况,案外人未经仲裁庭允许不能旁听。
  各方当事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开庭,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4.调解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仲裁庭征得双方同意后, 也可以主动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仲裁庭则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由双方撤案。若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其后的仲裁程序、司法程序和其他任何程序中援引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在调解过程中发表过的、提出过的、建议过的、承认过的以及愿意接受过的或否定过的任何陈述、意见、观点或建议作为其请求、答辩及/或反请求的依据。
   5.裁决及其效力
  仲裁裁决依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依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一经作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审理原则
  仲裁案件的审理,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考国际惯例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一律平等,都有充分的机会陈述各自的观点和主张。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也可以指定专家或鉴定人就专门问题提出报告或作出鉴定。证据由仲裁庭审定。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中国涉外仲裁的一个重要特点。
  如果双方有调解愿望,或一方有调解愿望并经仲裁庭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在进行仲裁程序过程中,可以对其审理的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在当事人完全自愿、案件事实和是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进行,仲裁庭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后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调解不成功的,仲裁程序继续进行。

  仲裁裁决书
  仲裁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应依全体仲裁员或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仲裁裁决应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除了当事人协议不写明理由或者按照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的裁决外,裁决书均应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
  仲裁庭应在签署裁决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在不影响仲裁员独立裁决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以就裁决书的形式问题提请仲裁庭注意。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仲裁庭可以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任何一方不履行中间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就仲裁裁决书中的书写、打印、计算上的错误或其他类似性质的错误,书面申请仲裁庭作出更正,也可以申请仲裁庭就漏裁的事项作出补充裁决;如确有必要,仲裁庭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更正或补充,仲裁庭也可以在发出仲裁裁决之日起30天内自行以书面形式作出更正或补充。该书面更正或补充构成裁决书的一部分。

  仲裁裁决的执行
  仲裁当事人应按照仲裁裁决书中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或者1958年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1.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则可向其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外,而且其所在国家也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申请人可根据联合国公约向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3.国内仲裁裁决可向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 关 信 息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炒股就要学习股票知识,现在年轻人炒股的越来越多,还要学习股票入门基础知识,但股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市场,想轻松赚钱并不容易,需要付出很多,需要学习K线图等分析方法。
   
 

中国刑事辩护网 中国顾问律师网  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 中国律师追债网 劳动仲裁网  婚姻家庭律师网  法律援助网 深圳律师追债网 涉港婚姻家庭律师网 海峡两岸律师服务网 广州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 中国爱情见证网  东莞律师事务所 东莞律师 离婚法律咨询网 特许经营网 深圳劳动合同法网 深圳房地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深圳律师咨询网 本站域名:www.szlvshi.net
主办单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朱运德律师
朱运德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510920430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42楼
广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曾律师转
长沙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2012室
武汉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889号光谷中心花园B-2座2202 
咨询热线:0755-89800981 18926562156 E-mail:412307187@qq.com
本网站非营利机构,有何建议请与站长联系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以达到最佳效果 
网站建设设计制作维护单位:亚网互联